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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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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特别是晚清,上海救火之事由驻防绿营兵丁和县衙衙役兼任。随着人口增多,工商业繁华,火灾增加,经绅商倡议开始设立民间救火社团。救火人员起初实行义务制,后改为雇用制。当时使用的灭火器材十分简陋,但也体现了人们与火的危害作斗争的聪明才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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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的上海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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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英美等国首先开始研制使用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消防车。1919年后,租界消防队的消防车全部装备了“马达泵浦消防车”,实现了消防器械的机械化。这对华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一些民办救火会越过了马拉车、蒸汽机泵阶段,直接进入马达消防泵浦车时代,这是近代上海消防的鼎盛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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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的上海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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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消防工作。5月29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国民党上海警察局的消防处和消防总队。1950年11月,市公安局接收了全市民办救火会。是年,市公安局建立了消防处,首次统一全市消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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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时期的上海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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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上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上海的公安消防事业也随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公安消防部门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消防设备,在历次抢险救灾中有效地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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